法制網海口10月23日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為阻止民警帶走自己涉嫌打架鬥毆的朋友,海口一男子周某某持酒瓶砸傷出警民警頭部。今日,周某某被海口市和龍華區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3年5月11日凌晨2時,因海口市龍華區上邦百匯城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民警李某川與協警林某貴等四人趕到現場。身穿警察制服的民警李某川看到趙某某(已判刑)手持木棍,便口頭表明警察身份後將趙某某控制。周某某和趙某濤、趙某壯(二人已判刑)等人隨後來到現場,與民警拉扯、推搡,周某某持酒瓶砸傷民警李某川頭部。經鑒定,李某川頭部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原標題:暴力抗法 男子為阻止朋友被抓持酒瓶砸傷民警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x98yxhxg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