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鄧新建 法制網通訊員 謝錦煥
  “碰瓷”訛詐又出新花樣。目前,有不法分子專盯“酒駕”司機下手,讓受害人“啞巴吃黃連”,乖乖花錢消災。
  記者今天從廣州警方獲悉,一個專門盯住“酒駕”司機,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的團夥被摧毀,3名團夥成員落網。
  3月8日晚,某公司業務經理呂先生約客戶到白雲區齊富路某大排檔吃夜宵,呂先生在吃飯時喝了點酒,於22時許開車回家。
  剛行駛出數百米,呂先生就感覺車尾部被撞了,下車後發現肇事車輛是一輛黑色凱美瑞轎車,車上下來數名年輕男子。對方剛下車,就徑直湊到呂先生身前聞了一下,並指出呂先生喝酒了,要呂先生出錢私了此事,否則就報警。
  心虛的呂先生恐懼之下,遂開車逃跑,可對方仍然開車緊追不捨,當呂先生駕車行至廣園西路附近時,終因太過驚慌失措,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花基停了下來。
  對方數名男子下車後不由分說,便與呂先生起了肢体衝突,並再次要求呂先生賠償他們6萬餘元私了。呂先生沒有答應,最終對方撥打了報警電話。
  交警到場後,對駕駛員呂先生進行測試,確定其為飲酒駕駛後,遂按相關法律規定對呂先生進行了處罰。隨後,交警瞭解到該起交通事故還引起了雙方的打鬥,遂將上述衝突雙方呂先生以及駕駛黑色凱美瑞轎車的男子藍某移交白雲警方處理。白雲警方經審查,將涉嫌毆打他人的藍某、呂先生分別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在審查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藍某有許多可疑之處,經查,藍某所駕駛的黑色凱美瑞轎車系在外地租車公司租賃來的,且藍某在2013年11月至12月期間竟有十餘宗交通事故情況記錄,而且都是藍某碰撞酒駕人員車輛引發事故,然後再指出對方酒駕。
  為弄清事實真相,民警立即對嫌疑人藍某進行了訊問。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藍某終於供認,其自2013年下半年以來,伙同他人駕車專門在廣州市各酒樓食肆門口尋找酒後駕車人員,並跟蹤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然後以對方酒後駕車違法相威脅敲詐勒索錢財。經查,藍某曾在廣州市某米店打工,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聽老鄉說故意碰擦“酒駕”司機車輛可以敲詐大量錢財,便也跟著學習並參與其中。
  據藍某交代,他們一伙作案時間主要是在晚上,車輛均是在外地的租車公司租賃而來,且時常更換,一般他們會選擇在廣州市的一些大排檔附近物色作案對象。每次作案時,他們先將車輛停在大排檔附近等候觀察,看桌子上有無酒瓶,對方喝了多少酒,是否孤身一人,駕駛車輛的檔次,再伺機下手。每次“碰瓷”作案,入賬都在數千元至十幾萬元不等,按各人的“工種”分成。一般駕駛作案車輛人員能分得所有入賬的7成左右。
  至此,一個專門以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的團夥浮出水面,針對此情況,白雲警方立即聯合廣州交警成立專案組,開展對“碰瓷”團夥的調查取證工作。
  5月11日,在韶關鐵路警方的配合下,抓獲了其中一名在逃嫌疑人華某。5月19日,專案組民警根據線索,在天河區某出租屋內將該團夥另一名成員藍某紅抓獲。
  經審訊,嫌疑人藍某紅、華某均供認,伙同藍某等人,駕車尾隨酒後駕車人員,並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錢財。
  目前,警方已查實相關案件10餘宗,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案情仍在進一步審查中,警方正追捕該案其他在逃嫌疑人。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對駕駛員處以扣12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如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駕駛員一方面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杜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及時識破這種敲詐行為。這種“碰瓷”現象時有發生,多數為團夥作案。辦案民警說,“碰瓷”者就是抓住了司機酒後駕駛不敢報警的心理來作案,只要喝酒不開車,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法制網廣州6月4日電  (原標題:廣州白雲警方打掉一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團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x98yxhxg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